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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教育课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部及相关处室:

    为规范劳动教育课管理,切实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现对劳动教育课制度做如下调整:

    1.分配方式为按需分配。需要劳动学生的部门填写《学生劳动教育课用人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日常工作”栏下载),并于前一周周五上午9点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2.《学生劳动教育课用人申请表》中劳动任务一栏要写明具体劳动项目,最好是和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内容。打扫卫生等简单劳动不作为申请劳动学生的依据。

    3.每周一学生报道后,各部门应核对学生人数及信息,并由部门负责人在《学生劳动教育课接收函》上签字确认,交教务处备案。

    4. 各部门指导教师在劳动周最后一天,指导学生统一填写《学生劳动教育课成绩鉴定表》,并按要求给出成绩。

    5、本调整从第七周开始执行。

    龙首校区、临潼校区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酌情执行。

    请各部门知悉。

          教务处

                                       2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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