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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日常调代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次数:

    各系部调课管理员:

     

       根据日常教学检查反馈情况及教务管理系统中调代课的操作流程,针对目前调代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系部进行调代课审批及教务管理系统内操作须按照《2013调课管理的流程说明》文件进行。在调代课过程中,避免因调课、停课原因而造成课表出现天窗或连上自习情况。

     

    2. 一周以上的教师因私(如病、事假)调、停课,由系部审批后,需报教务处长审批,教务处留存备案。

     

    3. 每班单门课程停课连续超过6课时的,填写“代课教师审批单”,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主任批准后安排代课教师,并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如确因师资紧张难以安排代课教师时,须考虑与同班其他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对调,避免出现天窗或自习过多的情况。

     

    4. 任课教师在填写调/代课申请单时需详细写明调课原因。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调课原因按以下四项进行设置:因公、因事、因病、自然停课,请勿录入其他描述语言(如生病、请假、结课、考试等)。

    各系部调课管理员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遵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调代课的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调课后课表设置科学合理,日常教学正常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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