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5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完善教学审批环节,教务处对《实习(训)演练计划》模板进行了修改,新模板即日起执行。请系部做好通知、审核工作。
人才培养方案中包含的实践环节(包括顶岗实习)以及经审批增设、变更的实践环节都需要提前提交《实习(训)演练计划》。
特此通知
实践教学科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