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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8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要求》的通知精神,为维护我院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现就201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基础部负责组织龙首校区的复查工作;土木工程系负责组织临潼校区的复查工作;电子系负责组织校本部本系学生的复查工作。招生办负责提供新生相关资料(招生名单信息及录取照片信息)给各校区系,另外还需提供报到后学生退学名单及审批手续,并与教务处核对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教务处负责全院新生复审后的学籍注册工作。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主要是对新生身份进行审查。实行“三对照三相符”。指准考证、身份证对照录检表(即学生名单)相符,照片对照本人相符,招生信息对照学生档案相符,严把新生“入口关”。

    三、以各班为单位,按学院公布的学生名单(招办已提供给各校区、系,由各校区、系按附件“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格式打印出名单,发给各班)和录取照片,第一步核对学生名单上考生号、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与实际报到学生准考证、身份证是否相符;第二步核对录取照片与实际报到学生是否相符;第三步核对招生信息与其档案材料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是否相符。复查结束后,完全相符的应由学生本人在“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再由校区、系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16日前交教务处综合科。

    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立即上报教务处综合科,教务处将会同招生办复审,学院将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对查实的违纪新生进行严肃处理。

    四、在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者及其他舞弊者,学院将按规定坚决予以清退。清退名单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我院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将于10月16日前完成。

    合格学生取得我校学籍,教务处将在10月20日前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上报。

    六、为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教务处特编辑《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相关政策告知》,发给负责学生工作的各校区、系,要求各班组织学生利用班会时间学习。《学籍电子注册知识问答》以及《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查询系统操作流程》一并发个负责新生工作的各校区、系,制作成展板,供学生学习、熟悉。

    教务处

    2013-10-8

    附件: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样式)

    班级: 专业: 班主任: 辅导员:

    校区、系负责人审核(盖章):

    序号

    准考证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照片

    核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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