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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开展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查询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

    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入学新生资格真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教务处于10月8日起开展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查询等一系列工作。

    一、报到的2016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主要是对新生身份进行审查。在组织各系核查过程中,教务处采取“三对照三相符”的方法,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对照录检表(即招办提供的学生名单)相符、照片对照本人相符,招生信息对照学生档案相符,严把新生“入口关”,资格复查工作于10月17日按时完成。

    二、完成2016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为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教务处于9月新生入学教育时,进行了专题讲座。10月准备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相关政策告知》读本,要求各系、各班组织学生利用班会时间学习。另外,教务处制作了《学籍电子注册知识问答》以及《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查询系统操作流程》展板内容,要求各系制作展板,并放置显要位置展出,方便学生学习相关政策,熟悉掌握我院成绩管理系统查询功能的操作方法,教务处于10月18日完成了2016级3815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三、组织开展新生学籍查询工作。

    学籍注册工作完成后,2016级新生即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籍注册信息查询。查询确认的学生信息是学生是否取得高等教育学籍,将来能否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证书的唯一依据。教务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委派专人负责督促和监管,通过系部将新生学籍信息查询的相关政策通知到2016级的每一位学生,避免出现任何遗漏或差错。为便于督促每名新生都进行了学籍查询,掌握留存学生注册账号信息,要求每位学生查询完毕,截图所查学籍信息的网页,上交教务处存留核查。根据学院安排,学籍查询工作将于10月26日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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