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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习学生统一请假的注意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1    浏览次数:

    各系部,因近期部分实习学生需要请假回校应聘,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客运段实习学生如需请假,由各系办统一将纸质名单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版,并注明需请假时间,及所在站段等信息。

    2.客运段实习学生请假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其他站段实习学生请假由系部直接与站段联系,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教务处协调同意之后,学生仍要按正常程序到站段履行个人请假手续,经系部签字确认后生效。

    4.请假期间,各系做好学生安全管理、住宿安排等工作,并督促学生按时返岗。

    5.各系在办理过程中,如需教务处出面协调,协助,请及时告知。

    6.此处所说的请假是指请假人数较多,可能会影响站段正常工作秩序等特殊情况,其他情况按正常程序办理即可。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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