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现启动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拟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认定工种及时间
职业 (工种) | 认定等级 | 认定 标准 | 负责学院 | 拟定认 定日期 | 报名地点 |
物流服务师 | 三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交通运输学院 | 11月21日-22日 | 交通运输学院135办公室 |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交通运输学院 |
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电子信息学院 | 11月20日 | 电子信息学院206办公室 |
电工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电气工程学院 | 11月23日-24日 | 电气工程学院102办公室 |
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电气工程学院 |
摄影测量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土木工程学院 | 11月9日-10日 | 土木工程学院213办公室 |
工程测量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土木工程学院 |
物理性能检验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土木工程学院 |
无损检测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土木工程学院 |
无损检测员 | 四级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牵引动力学院 | 11月23日-24日 | 牵引动力学院709办公室 |
说明: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学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三、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要求,对本校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四、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一)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纸质、电子版;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一份),纸质、电子版;
(三)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按工种分别建立文件夹并用姓名_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_410101200201010221”,方便系统上传;
(四)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照片两张及电子版照片(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B,命名为姓名_身份证号,如:“张三_410101200201010221.jpg”)。特别提醒:因电子照片制证用,务必按要求去正规照相馆完成。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本次认定仅限大三年级(在读应届毕业生),相关专业学生应报尽报。
(二)本次认定以各教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报名。
(三)本次认定工作由各工种所属教学院部具体实施。
(四)各教学院部处室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交通运输学院 | 电子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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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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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动力学院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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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