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4届学生毕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院各系部请于6月5日前完成清考(现场送考请于5月底完成)工作;清考成绩及各培训班成绩于6月10日前报教务处综合科。
二、2014届毕业生技能鉴定时间为6月5日-6日。
三、各系参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于6月16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论文评定及毕业答辩工作,收齐各项资料妥善保管,并将答辩成绩和顶岗实习成绩报教务处综合科。
四、6月20日后可办理离校相关事宜。
五、7月4日以系为单位,由各系辅导办统一从教务处综合科领取本系合格学生毕业证书。
六、各系于7月5日-6日集中进行毕业证、派遣证、户口等发放。暑假期间不再办理,至开学后可再次领取。
七、毕业证书的领取须凭学生离校手续,手续未清者不予领取。
八、课程(或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成绩未通过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九、各有关部门做好毕业证书发放过程中的签领制度,保证发放安全。
教务处
2014年5月20日